你會對一個人又恨又愛﹐是因為認為自己所付出的愛沒有得到適當的回報。
如投資﹐借貸一般。
給人一百元﹐則認為別人應該還你一百元本金﹐加五十元利息。
當你發現他只給你三元時﹐心中則怨而生恨。因為生性吝嗇。
同時﹐他也刺傷了你的我執。
“怎麼可以有人如此不重視我﹖
我應該是天之驕子﹐
每個人都應該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﹐
每天對我歌功頌德。
而這人何等膽大包天﹐視我如糞土﹖
我全心全意的投資一百元在他身上﹐
他膽敢只還我三元﹗
吃得老娘血本無歸﹗
待我一刀﹐砍他八大塊﹗
掏心掏肺餵豬餵狗﹗
以泄心頭之恨﹗”
這是你目前的愛法。
如果別人沒還錢﹐就找手下嘍囉去打斷別人的腿。
如高利貸的商人一般。
其實這是作生意﹐並非真的愛。
只是一種非常暴力﹐自私﹐充滿我執的情緒和心態。
話雖如此﹐你也不應該把精神放在他身上。
應該好好的過平靜的生活﹐學會真愛﹐而不只是做一個情緒的商人。
不需要把生活過得如此複雜。
好好珍惜已結之緣﹐已許之諾﹐
過有次序﹐有條理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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